【聯合報/記者趙惠群/綜合報導】
很顯然許多技術瓶頸無克服,加上全球性的景氣不佳,汽車廠之間彼此放下成見,相互結盟合作,讓新能源車開發成本降低,這種跨廠合作今後將變成一種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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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BMW與Toyota結盟簽約之後不到一周,賓士所屬的戴姆勒集團也在28日在日本橫濱,與福特汽車和日產汽車簽署三邊合作協定,由福特全球產品開發副總裁拉吉耐(Raj Nair)和戴姆勒團董事會董事湯瑪士韋伯(Thomas Weber)和日產汽車執行副總裁山下光彥共同簽署。
 | | (左至右)福特全球產品開發副總裁拉吉耐(Raj_Nair)和戴姆勒團董事會董事湯瑪士韋伯(Thomas_Weber)和日產汽車執行副總裁山下光彥共同簽署合作開燃料電池技術(圖/Daim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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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合約,三方將合作開發一般用途的燃料電池系統,以加速零碳排放科技運用的技術,以期能明顯降低投資開發的成本。這項合作結果期待望能在2017年初,推出世界上第一部為廣大市場普遍買得起的燃料電池車(FCEV)。
戴姆勒集團、福特汽車和日產汽車,各自在燃料電池車開發的經驗,加起來已超過60年,他們的燃料電池車在全球各地的客戶手上或是附屬在某些不同計畫中進行測試,測試距離已超過1千萬公里。這項計畫合作未來開發出來的燃料電池系統將被每家公司使用,用於各自品牌的燃料電池車上,希望將能達到零碳排放的目標。
這項合作案也於向相關汽車零組件供應廠商及各國立法單位、產業界宣告,激勵他們進行一步開發氫氣充氣站和其他相關的設施,以符合大眾化市場未來在燃料電池車用車需求。
以氫和氧為燃料的燃料電池車,在車子行進中,只會產生水,而燃料電池已被視為足以彌補現今純電動車諸缺點與不足,同時也增加消費者對零汙染交通工具的選擇性。
燃料電池塊與燃料電池系統機械相關的開發,將由各自三家公司在全球不同地方進行,合作夥伴之間也將進一步研究未來合作開發其他燃料電池車相關零組件的可能性。這項合作計畫也有助於各方界定全球燃料電池車和零組件的標準規格,這也是未來燃料電池車要能達到一定經濟規模的先決條件。
就像現今的電池車,FECV燃料電池車比傳統汽車具備更高的能效率,以及在石油之外提供多樣化的能源選擇。燃料電池車透過燃料電池模組,再運用儲存在特製鋼瓶內的氫氣,加上空氣中的氧氣,就能在車內製造行進時所需能源,而它會產生與排放的只有水蒸汽與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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